危險廢物鑒定
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
高工--18933946343
固 體 廢 物 鑒 別 導 則
( 試行)
本導則適用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
所定義的固體廢物和非固體廢物的鑒別,但不適用于確定其海關
商品編碼。固體廢物與非固體廢物的鑒別首先應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
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中的定義進行判斷;其次可根
據(jù)本導則所列的固體廢物范圍進行判斷;根據(jù)上述定義和固體廢
物范圍仍難以鑒別的,可根據(jù)本導則第三部分進行判斷。
對物質、物品或材料是否屬于固體廢物或非固體廢物的判別
結果存在爭議的,由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
織召開專家會議進行鑒別和裁定。在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,進口者對海關將
其所進口的貨物納入固體廢物管理范圍不服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
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第二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可以依法
申請行政復議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一、固體廢物的定義
固體廢物,是指在生產、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
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(tài)、半固
態(tài)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(tài)的物品、物質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納
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、物質。
二、固體廢物的范圍
列于二(一)中的物質或物品,如果沒有包括在二(二)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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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固體廢物。任何物質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(二)中,則不是固
體廢物。
(一)固體廢物包含(但不限于)下列物質、物品或材料:
(1)從家庭收集的垃圾
(2)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質、報廢產品
(3)實驗室產生的廢棄物質
(4)辦公產生的廢棄物質
(5)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,生活垃圾處理廠產生的殘渣
(6)其他污染控制設施產生的垃圾、殘余渣、污泥
(7)城市河道疏浚污泥
(8)不符合標準或規(guī)范的產品,繼續(xù)用作原用途的除外
(9)假冒偽劣產品
(10)所有者或其代表聲明是廢物的物質或物品
(11)被污染的材料(如被多氯聯(lián)苯PCBs污染的油)
(12)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、物質或物品
(13)國務院環(huán)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聲明是固體廢物的物質
或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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